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税制改革进入全面启动的阶段,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那么,既然有不足,就会有完善的方法。今天上海企服快车提供一下完善建议,仅供参考!

1、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

由于我国高科技产业总体上还处在发展初期, 产业化程度低、规模小、技术优势弱,因而合理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极大地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规模的提升。

(1)、要健全对研究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把税收优惠从产销环节向研发环节转移,形成以研发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体系,突出研发优惠在整个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2)、加大间接优惠调节力度。间接优惠的使用范围广泛,有助于引导企业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向,实现企业在产业和产品上的科学调整与健康发展。如多采用加速折旧、盈亏互抵、投资抵免、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调节方式。对资源消耗小、附加值高的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可实行减免税基的优惠政策等;

(3)、建立科技发展准备金制度。为引导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可按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3%-5%,在一定期限内提取“科技发展准备金”,用于本企业或者本企业与其他企业、高等院校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项目中。“科技发展准备金”作为费用,可以在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以促进企业加大技术资金的投入。

2、扩大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优惠政策的范围:

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不但要将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环保产品,而且还要对从事环保和节能节水设备的生产和维护企业、从事节能服务和环境治理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以实现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的全环节实行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