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海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开始着眼在上海设立企业的代表处,那么外资企业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要那些资料、证件及条件呢?

申请所需资料:

1、企业登记证副本;

2、公司成立证书;

3、公司成立章程(MA);

4、纳税证明;

5、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列明开户帐号及开户时间,说明帐户往来活跃程度,帐户结余不低于六位数);

6、周年申报副本(注册资本需有10万元或以上);

7、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租赁许可证;

(签约人需为公司)

8、深代表处之首席代表详细资料,即简历;

9、首席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代表处成立后包括如下内容:

1、办事处的工商登记;

2、国、地税登记证,登记表;

3、代码证;

5、公章、财务章、私印章。

外国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须成立满二年或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港币;

3、银行帐户往来活跃,结余不低于六位数。

完成时间:

10个工作日

外国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

1、公司须成立满二年或以上;

2、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港币;

3、银行帐户往来活跃,结余不低于六位数。

完成时间: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