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标注册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一式两份。如果异议成立,登记将被取消。如果三个月内没有异议,商标将正式注册,只有注销和注销程序才能撤销商标权。
商标地址变更,是指商标注册成功后,由于商标注册人地址的转移,商标注册人的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不符。此时,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权人应当申请变更。
1、商标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主要资格证书原件(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护照等)及申请人印章或签字确认书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回);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变更商标地址的委托书;
(3)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变更的,除跨境变更地址外,无需提交变更证明文件。自然人跨民族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变更住所地国家享有居留权的证明文件。
2、更改商标地址的费用是多少?商标地址变更申请按类别收费,一类变更受理费为250元。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支付窗口直接支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商标局从商标代理机构账户中扣除费用。
3、我该怎么做才能更改我的商标地址?
一、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
二、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三、共同商标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变更证书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补办。
四、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个人商标注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个人(不包括港澳台)必须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港澳台客户及国外个人可以用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来申请商标注册;个人注册商标的注意事项
1、国内个人用个体工商户来申请商标,商标使用范围必须在经营范围之内;
2、个体工商户来申请商标,可以以个体户的名义来注册商标,也可以用法人名义来注册商标,或者以个体经营者的共同持有者来共同申请商标;个人申请商标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国内大陆户籍);
2、个人身份证明一份;
3、商标图样jpg格式一份;
4、联系人信息;
5、其他文件由公司提供,商标申请人确认文件。个人商标注册流程
1、进行商标查询,确认商标是否能注册成功
2、客户提供资料
3、公司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及合同,双方签订文件
4、安排费用,公司递交文件
5、一个月下来商标受理通知书,并转交客户
6、商标通过审核进入公告期(公告期3个月)
7、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证书,转交客户
8、商标注册流程结束。
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和流程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企服快车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企服快车“网上申请”栏目。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直接到商标局办事处办理。
3.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4.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相关受理窗口是否开展相应受理业务,请向相应的商标受理窗口咨询。
各商标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中国企服快车首页“常见问题解答”栏目或者“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三、申请材料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注明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6.共有商标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7.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四、缴纳规费
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500元人民币。
五、领取《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寄出《商标注册证》。
(一)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直接寄发《商标注册证》。因《商标注册证》被邮局退回的,可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六、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申请书背面填写说明。
2.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以上内容于2018年11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