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商业保理公司优惠指满足在商业保理注册公司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在商业保理注册时,根据国家政策或当地地方规定所享有的优惠。

一、注册上海商业保理公司问题及现状

(1)商业保理机构注册受限。

由于在企业注册名称中不允许非金融机构含有类似“金融”、“借贷”字样,因此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均不允许注册“保理”机构。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据此,天津市上报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将保理列为创新内容之一。

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做出批复,原则同意方案内容。

至此,商业保理在国内才正式得到认可,商业保理机构在天津可以登记注册。

(2)行业监管缺失。

目前,商业保理行业没有明确专门的监管主体。

在天津,该行业也只是由金融办负责协调、服务和推动。

同时,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规范和管理。

特别是应收账款催收等业务游离于法律规范的边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3)配套机制缺乏。

目前,国内商业保理机构的融资渠道有限,融资成本较高。

特别是外汇结转限制使得商业保理机构的海外业务发展受到较大制约。

同时,由于不被允许进入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信息,又缺乏再保险机制,商业保理机构往往缺乏风险识别和转移手段。

(4)外部环境不完善。

长期以来,保理一直被界定为银行开展的一项金融业务,而商业保理则被排除在管理体制之外。

这使得商业保理的社会认知度大大降低,从而阻碍了该行业的发展。

同时,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信用环境不佳,应收账款逾期和三角债现象普遍,商业保理机构承担的信用风险较大。

二、注册上海商业保理公司政策优惠

2015年10月,浦发银行联合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在沪举办“银商携手共助实体经济发展研讨会”,会上正式发布《浦发银行商业保理公司金融服务方案1.0》。

浦发银行将以自身专业经营优势,向商业保理公司提供信息咨询、贸易融资、直接融资和现金管理等综合性一揽子金融服务,以实现业务合作、客群拓展的目标,共同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浦发银行商业保理公司金融服务方案1.0》,浦发银行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三大优势,做好服务商业保理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工作。

一是发挥国际化平台优势,整合并构建以海外分行、自贸区平台、离岸银行、境外子公司为主体的海外平台,积极推动境内外不同机构在商业保理业务上的联动,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二是发挥综合化、集团化经营优势,加强与上海信托、浦银国际、浦银租赁、浦银安盛基金等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进一步为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三是发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的优势,继续加强与监管部门、法律部门、国际保理商组织(FCI)、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的交流,在维护商业保理市场稳定、促进行业自律、完善商业保理业务政策和营造法律环境等方面作出应有贡献,更好地推动商业保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注册上海商业保理公司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3万元人民币,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