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证合一变更股份是指企业或个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上海办理三证合一时,将注册资本分成相对应的股份并由股东控制。

一、上海三证合一变更股份特点

1、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

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

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

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二、上海三证合一变更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执行董事(董事长和董事)、监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其他资料。

三、上海三证合一变更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属于简易登记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申请人于10日内到工商局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