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分公司上海注册设立的条件有这些:

1、设立的分公司必须要以总公司进行命名,要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2、分公司经营的范围绝对不能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的,一定也需要能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注册设立的分公司一定要具有单独的办公经营场所,不能在总公司同一经营场所进行经营;同时这些办公和经营的场所需要满足必要的经营条件;

4、分公司往往是不能具备有法人资格的,它只是指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又一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注册设立的程序有:

1、提交申请书;

2、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总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4、提交办公租房协议;

5、提交股东决议书和分公司任职书;

6、提交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